闵行区两名联防队员抓到正在盗窃的小偷,没有按照规定将其扭送至派出所,而是私自开出“罚单”,并在放走嫌犯后擅自销赃收缴的赃物。昨日,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这两名违法联防队员批准逮捕,闵行公安机关随后将其取保候审。
20多岁的王某和葛某都是湖北通城县青年,在上海一家安全防范系统公司打工将近一年。
2006年12月,王某和葛某偷窃公司3个各宽1米、高1米3的不锈钢信报箱,但去销赃时撞上了正在值勤的联防队员汪某和龚某。
汪某当场称,盗窃行为要拘留15天,如果价值超过500元还会坐牢。就在王某等人害怕时,汪某和龚某又称,只要王某等人愿意受200元罚款,就可以立即被放走。
在王某交纳“罚款”后,作为队长的汪某当即放了他们,并将3个信报箱交给一废品回收店的杨老板销赃。
而被放走的王某事后交代说,从2006年10月至今年4月,他在公司里先后10多次单独或伙同其他人盗窃该公司不锈钢信报箱、不锈钢板等物品,价值近30万元,有的被联防队员“没收”,有的则直接卖给了杨老板。
检察官称,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联防队员的管理和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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